司法部:公共关系和法治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
栏目:专题报道 发布时间:2025-10-31 12:40
总台央视新闻记者:10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法治教育和公关普法宣传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司法部副部长胡伟力在会上表示,传播法律的责任确实是法治宣传教育法非常重要的内容。公共关系和法治教育是社会教育重大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做好公关和法治教育不是一项“容易的任务”,而是一项法律义务和一个“艰巨的目标”。 《法治教育和公共关系法》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规定了这一点。 《公共关系与法制教育法》在“执法者普法”、“执法者普法”、“服务者普法”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系统的公共关系法制教育体系。健全各类主体履行普法职责的制度安排,进一步强化各方责任。一是强化国家机构普法责任。国家机构是国内法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也负有开展法治传播教育的重要责任。 《法治教育和公共关系法》规定,国家机关本着“执法者普法”精神,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等实行普法责任制,并对有关部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组织开展公共关系和法治教育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些规定对于帮助国家机构汽车发挥了重要的监管和促进作用履行法治传播和教育职责。其次,明确了群众团体等其他群体的法律传播责任。 《公共关系与法治教育法》规定,组织必须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公共关系与法治教育。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要加强对会员的公关和法治教育,提高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媒体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必须履行传播公益法律、开展法治公关和教育的责任。同时鼓励和支持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参与全民普法教育。这些规定有利于形成法制化的教育和公共关系格局。所有利益相关者合作并参与。马苏。三是加强对法制传播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问责。 《法治公共关系教育法》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作为主管部门,对不依法履行法治宣传教育义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及时发出征地提醒。有关部门将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并将相关情况反馈。同时,专门设立法律责任章节,明确相关单位实施普法宣传教育的行为界限和法律后果,为规范普法行为、强化普法责任、维护普法工作秩序提供有力保障。公共关系与儒学法学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牢牢抓住履行普法责任的“鼻子”,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各方配合、社会参与等普法普法活动机制,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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